法律一直在計時,但創傷,經常是沒有截止日的;直到今年,制度與時間,終於願意等倖存者了。115 年 7 月 7 日,《刑法》第 80 條三讀通過:兒少性侵案件的追訴期,從案發日改為自被害人年滿 20 歲起算。 Read More » 瑋宏 29 7 月, 20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