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呈現性暴力與性創傷的真實面,暖暖彙整了本土實證數據與深度質性訪談。
在我們陪伴 427 位倖存者進行的深度調查中發現:
- 受害起點的眾數,多集中於 6–12 歲
- 求助司法的高峰,卻往往落在 30–40 歲
這是為什麼?是因為倖存者在求助以前,似乎必然需要穿越的——四道高牆。
在分享「四道高牆」之前,想先讓大家聽聽——本次司法意見書主撰、暖暖議題研究主任姿雯的真心話:
寫這份法庭之友意見書,是在理性與感性間,反覆校準下的書寫。
我花了很久的時間,處理倖存者求助司法會遇到的「四道高牆」。寫完第三道時,突然有股很巨大的無力感——翻過層層高牆,最後卻卡在制度面前,那一刻深刻感到:個人的力量如此渺小。
更難的是,我自己也是未成年時的性創傷倖存者。過程中,訪談了三位兒少倖存者、閱讀分析了兩份不起訴處分書。因為深深同理,我幾次在咖啡廳的廁所,看著鏡子不斷吸氣、吐氣。然後再慢慢回到理性的座標,一次次分析、反思,重新架構這些內容。
接下來想跟你分享這四道牆,我們一個個說給你聽
- 兒少倖存者認知意識的延遲
- 社群的孤立與噤聲
- 缺乏創傷知情的司法制度偏見
- 司法制度的失靈
第一道牆:兒少倖存者認知意識的延遲
多數兒少倖存者,在事件發生當下,
無法立即辨識那是一種性暴力。
「第一次發生時,你只是覺得他好像在我的身上做一些事情。我只能說他欺負我。」倖存者C
而在那之前,受訪者C說「在當下覺得我有活下來,就好了。」
許多人是在多年之後,當生活終於穩定、身心稍微站穩,
才慢慢理解那是傷害,也才終於有餘裕思考司法。
第二道牆:社群的孤立與噤聲
我們的調查顯示,「親友完全不知情」的倖存者,對正式體制的求助意願最低(1.75分 / 5分)。
我們看見:當身邊的人無法提供安全的回應,甚至可能成為檢討、羞辱或否認的來源,「求助」本身,就成為高風險行為。
「大家會拿我的這個事件開玩笑,我覺得很丟臉,再也不想講了。」倖存者B
「我媽媽那時一直罵我,好像是我講出來的,是我的錯。」倖存者O
第三道牆:缺乏創傷知情的司法制度偏見
「另一個創傷來自警察的一句話:『連比你小的妹妹都說得比你好!』我當下很錯愕,連話都說不好。」倖存者Z
在高壓詢問與反覆陳述中,創傷可能「重現」。
倖存者也可能出現解離、沉默、語句混亂或記憶斷片:而這些,都是合理的身心保護機制。
然而在司法實務中,這些反應卻常被誤解為證詞不一致或不可信。
倖存者則又一次次感受到不被信任、懷疑帶來的傷害。
第四道牆:司法制度的失靈
根據本會調查,30–40 歲是倖存者求助意願最高、身心資源相對充沛的階段,卻往往,也是追訴期已過的時刻。
「起訴書下來他跟我說,因為差了十四天⋯⋯。我這二十幾年的痛苦,難道抵不過這十四天嗎?」倖存者A
制度常說,時間久了,證據會消失。
但我們在訪談與分析不起訴處分書後發現:
很多案件停在門外,不只是因為時間,
而是因為制度如何看待證據、如何理解創傷。
這不是個人的問題,是制度的責任。
我們呼籲:
- 延長性侵追訴期,讓創傷復元的時間軸被真正看見。
- 調整舉證焦點,從苛求細節記憶,轉向檢視「剝削關係的存在」與「行為發生的事實」。
- 建立創傷知情司法機制,引入具性創傷專業知能的專家參與判斷。
- 避免以偏見的常理解讀創傷反應,停止把凍結、解離與記憶斷片誤認為不可信。
- 設計合理救濟管道,讓過去因追訴期屆滿而被排除的倖存者,有重新被聽見的機會。
邀請認同的你,轉發這篇文章
讓更多人看見倖存者面前的四道高牆。
一起讓制度更願意理解創傷: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