暖暖 Sunshine 以法庭之友身份走進憲法法庭

如果司法只看「發生日」,那長達 20 年的沉默,對倖存者來說又是什麼?

今年,暖暖 Sunshine 以法庭之友身份走進憲法法庭,我們帶來 400 多位倖存者的實務調查,要告訴大法官:目前的追訴期制度,究竟漏掉了什麼

▎⚖️ 是「不能」行使權利,而非「不願」:兒少性侵求助眾數 30-40 歲,追訴期應自「知悉」起算

大家好,我是暖暖 Sunshine 的執行長湯淨。 暖暖 Sunshine 是台灣唯一由性暴力倖存者自主發起、營運的公民團體,並以受害者主體經驗為核心。

今天我站在這裡,是以「法庭之友」的獨立身份出席。我們提交的意見書,結合了 400 多位倖存者的實務訪談與數據。我們向憲法法庭提出嚴正的專業提醒:當前的法律制度,正在用「法安定性」為名,行「制度暴力」之實。

我們的調查顯示:倖存者對於現行體制信任度極低──對於親友完全不知情其案件的受害者,這群人平均求助意願僅 1.75 分(滿分5分),而我們進一步分析後認為兩個原因是:

▎🛡️ 若缺乏實質資本,倖存者「無法」提告:回應法安定性

倖存者行使權利之障礙貫穿其生命歷程,往往需經歷漫長的復元,累積經濟、知識、人際支持與身心維持等實質資本,方具備進入司法體系之條件。
法律不保護讓自己權利睡著的人,但倖存者不是放任自己權益受損,是處於「權利凍結」的創傷狀態。 我們呼籲:法律必須承認「認知資本」的缺乏與「權勢控制」的存在。我們主張追訴期應自倖存者「實質知悉且具備行使權利能力」時起算。
目前行政院草案提出「自成年起算」追訴期,只是正義的最低及格線,我們肯定行政院的進步,但對暖暖而言,這只是地板。 我們的意見書中揭露了「家內性侵」與「權勢干擾」的現實:當加害者是家中長輩或經濟支柱,倖存者在 20歲時,往往仍受困於經濟依賴與家庭封閉系統,根本不具備行使訴訟權的實質資本。

▎🧠 創傷記憶不是錄影帶!拒絕「一罪一罰」科學謬誤:回應證據滅失

對於反對者擔心的「證據滅失」,我們從科學角度予以回應。 目前的司法實務強求倖存者提供錄影帶式的精確記憶,甚至在長期性侵案件中,要求精確的犯罪次數與情節。完全違反了腦科學中「創傷記憶碎片化」的特徵。

我們強烈建議:司法應移除對受害人必須區分「每次侵犯獨立情節」的僵化要求。舉證重心應從「記憶可信度」轉向「剝削關係的存在」。

國家不應以缺乏創傷知情的專業失能,反過來要求受害者承擔訴訟失敗的結果。我們更呼籲修正對「罪疑唯輕」的誤用,不應讓這項原則淪為保護加害者的保護傘。
 

▎🩹 建立救濟管道與共同承擔:國家應建立救濟管道,共同承擔復元責任

最後,我們要談的是「救濟」。 2006 年以前因制度不公而被排除在外的倖存者,不應被釋憲判決遺忘。我們呼籲憲法法庭除了判決違憲,更應要求政府建立實質的救濟與補償管道。

暖暖今天在場,是為了確保在制度改革的道路上,倖存者的主體聲音不被淹沒、不被工具化。我們要求的不是特權,而是讓法律恢復它應有的、保護弱勢的功能。

每一份延遲揭露的背後,都是倖存者為了生存付出的巨大代價。 我們要求國家從「承認制度錯誤」走向「共同承擔復元」。

🩵推動司法變革的路很漫長,但我們知道,只要暖暖的聲音能被聽見,法律就有機會變得更溫柔。謝謝每一位願意閱讀到這裡的你,如果認同我們的觀點,歡迎分享這份倡議,讓更多人理解倖存者真實的掙扎。

💚感謝本次時代力量邀請出席記者會,暖暖將持續以獨立倡議組織的角色,推動制度性改革。

※嚴正聲明:暖暖提出的數據與訴求,是為了推動制度性的全面變革。本會立場獨立,基於公共倡議與實務觀察提出意見,與任何個別團體或特定個案皆無關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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