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就是 Jane Doe。」
這幾週,美國數千名女性在社群上說出同一句話。她們並不是真的名為 Jane Doe,而是希望用自己的行動,保護一位選擇匿名的性暴力倖存者。
2024 年,美國康乃爾大學一名當時 20 歲的女學生指控,自己在兄弟會會所被 7 名學生集體性侵。
今年 9 月,她以「Jane Doe」化名提出民事訴訟。案件曝光後,檢方重新啟動調查,校方也宣布將由外部律師事務所獨立檢視當年的處理過程。
就在案件重新受到關注時,另一場「找出 Jane Doe」的行動也開始了。
政治評論員 Michael Tracey 在社群上公開徵求 Jane Doe 的真實身分,表示如果有人知道她是誰,可以與他聯絡。
於是網路上出現了「I Am Jane Doe」行動。
Jane Doe 是美國法律體系中,為保護隱私而使用的女性匿名代稱。
當有人試圖找出她是誰,越來越多女性開始在各大社群媒體發文、拍攝影片表示「I Am Jane Doe。」
當數千個人都成為 Jane Doe,想從人群中找出真正的她,也變得更加困難。這場行動逐漸成為對 Jane Doe 的集體保護與聲援。
有些倖存者選擇公開姓名、站到眾人面前說出自己的經驗;也有些人希望保留身分,在安全的範圍裡說話。
對暖暖來說,沒有哪一種選擇比較勇敢。
倖存者歷經身體與界線的決定權被剝奪,我們不希望在事件之後,社會再次替倖存者決定「你應該怎麼說」、「你應該讓大家知道你是誰」。
什麼時候說、說多少、要不要讓別人知道自己是誰,都應該把選擇權留在倖存者手上。尊重匿名,也是尊重一個人為自己做決定的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