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釋憲」,就是依照憲法訴訟法所規定的程序,將違憲的法規交給憲法法庭由大法官們審查,請求憲法法庭判決法規違憲,使司法機關或其他國家機關不再適用違憲的法規。
由案件當事人提出,上訴到不能再上訴(一審、二審、三審)後,再到憲法法庭聲請釋憲。
根據澳洲皇家調查委員會的調查,童年性侵倖存者平均要花23.9年才敢第一次揭露童年被性侵的經歷。
然而,在民國95年7月1日前的台灣刑法,性暴力犯罪的追訴期最多只有20年。導致許多當年的倖存者,在日後鼓起勇氣提告時,卻因為追訴期已過,無法透過司法將加害者繩之以法。
我們認為這樣的規定,剝奪性暴力倖存者透過司法尋求正義的權利。所以邀請你,一起加入本次釋憲。希望改變舊法關於追訴期過於短暫的規定,進而對現行法(刑、民事)有所指引,讓更多倖存者都能擁有追求正義的權利。
本次要爭取憲法法庭判決違憲的法規是:民國95年7月1日公布施行前的刑法追訴期規定。
所以須是:
➊ 性暴力事發時間在民國95年7月1日前
➋性暴力案件已超過追訴期條件
如果不確定你遭遇的性暴力事件是否符合條件,仍歡迎你透過表單與我們聯繫,我們的公益友善律師團隊會協助你確認。
敬請來訊官方line,我們將媒合公益友善律師協助
我們設計了簡短的表單,用以幫助你我釐清現況。
敬請填寫表單,我們將會寄送友善律師團隊資訊給你。
5天內,你會收到我們的mail訊息。
請先檢查促銷訊息、垃圾信件
標題為『謝謝你參與「尋找倖存者」活動』
但若你未填寫mail,則我們無法寄送訊息給你。
請再次填表即可。
若你願意加入釋憲的行列,我們會請律師與你洽談,瞭解情況、討論需要進行的法律程序(例如提出告訴、聲請再議等),並請你簽立委任律師的文件。
律師受任後,會在你同意授權的範圍內代你進行相關法律程序。除非你希望親自參與這項法律程序(例如親自出庭、做筆錄),否則這些都能由律師代為處理。
不用。對,真的不用。
基於相關法規,性暴力案件的當事人個資,會在判決等公文書或新聞中全部遮隱或以代號顯示,除直接承辦人以外,不會有人知道當事人個資。
我們也會依個資法、律師法規定對你負有保密的義務,我們承諾:除非得到你本人積極同意,否則不會將你的個資或案情透露給與你的案件無關的第三人。
司法機關會將案件相關公文書寄送給當事人。
若你希望信件不要寄到戶籍地、居住地,讓家人、友人得知你正在進行此案,我們會協助向司法機關請求,將公文書寄到只有你可以拆信的地址,或由律師事務所代收,儘可能避免相關文書寄到可能產生風險的地址。
當然可以,在加入本專案後,你可以在任何階段隨時退出。如果你的案件已經進入相關程序,受任律師也會依你的意願,協助你儘快結束法律程序。
雖然公益友善律師團隊會在案件過程中盡力協助,避免讓你親自出庭、接受問話,代收司法文書,儘可能減少案件對你生活的影響。
但本專案的司法過程必然會你經歷一連串敗訴,不免讓你的心情和生活狀態泛起漣漪。
我們建議你在正式加入釋憲行動前,先盤點自身的支持系統,確保在需要時可以得到支持。當然,暖暖倖存者社群也是一個支持管道,無人可訴說時,歡迎在此分享。